高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(高州市知識產權局)四大安全監管平臺項目采購更正公告(第一次)
高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(高州市知識產權局)四大安全監管平臺項目采購更正公告(第一次)
發布機構:茂名市匯智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:2024-03-15 17:21:15
采購計劃編號:440981-2024-01372 預算金額:4,357,332.32 元 采購品目:行業應用軟件開發服務
代理機構:茂名市匯智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項目經辦人:冼漢秀 項目負責人:冼漢秀
一、項目基本情況
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:MMHZ-24GH-011
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:高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(高州市知識產權局)四大安全監管平臺項目
首次公告日期:2024年03月14日
二、更正信息:
更正事項:采購文件
更正內容:
原采購文件 第4章 評標 二.政府采購政策落實 3.價格扣除相關要求更正為:
采購包1(高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(高州市知識產權局)四大安全監管平臺項目):
序號 |
情形 |
適用對象 |
價格扣除比例 |
計算公式 |
1 |
小型、微型企業,監獄企業,殘疾人福利性單位 |
服務由小微企業承接 |
10% |
服務由小微企業承接,即提供服務的人員為小微企業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》訂立勞動合同的從業人員時,給予價格扣除C1,即:評標價=投標報價×(1-C1);監獄企業與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、微型企業,享受同等價格扣除,當企業屬性重復時,不重復價格扣除。 |
注:(1)上述評標價僅用于計算價格分,成交金額以實際投標價為準。 (2)組成聯合體的大中型企業和其他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、與小型、微型企業之間不得存在投資關系。 |
(1)所稱小型和微型企業應當符合以下條件:
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,依據國務院批準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確定的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,但與大企業的負責人為同一人,或者與大企業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關系的除外。
符合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的個體工商戶,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視同中小企業。
提供本企業(屬于小微企業)制造的貨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業制造的貨物/提供本企業(屬于小微企業)承接的服務。
(2)符合中小企業扶持政策的投標人應填寫《中小企業聲明函》;監獄企業須投標人提供由監獄管理局、戒毒管理局(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)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;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應填寫《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》,否則不認定價格扣除。
說明:投標人應當對其出具的《中小企業聲明函》真實性負責,投標人出具的《中小企業聲明函》內容不實的,屬于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。
(3)投標(響應)供應商統一在一份《中小企業聲明函》中說明聯合體各方的中小微情況:包括聯合體各方均為小型、微型企業的,及中小微企業作為聯合體一方參與政府采購活動,且共同投標協議書中約定,小型、微型企業的協議合同金額占到聯合體協議合同總金額30%以上的。
其他內容不變
更正日期:2024年03月15日
三、其他補充事項
/
四、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,請按以下方式聯系。
1.采購人信息
名 稱:高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(高州市知識產權局)
地 址:高州市府前北路68號
聯系方式:13824880833
2.采購代理機構信息
名 稱:茂名市匯智招標代理有限公司
地 址:廣東省茂名市高州市潘州街道謝村居委會桂圓東路坡耀村三、五小組農民留用地B地塊30號(鯤鵬大廈A)6樓
聯系方式:0668-6623366
3.項目聯系方式
項目聯系人:冼漢秀
電 話:0668-6623366
茂名市匯智招標代理有限公司
2024年03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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